辽宁男篮在第十轮与广州队的激烈对决中,主场气氛异常热烈。然而,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幕却让主场球队和高层颇为不满。原本应该为辽宁队加油的球迷,却出现了倒戈现象,大量支持郭艾伦的球迷高呼“1234,还我艾伦”的口号,声音如山呼海啸般响彻整个场馆,甚至在大韩和二哥罚篮期间也未曾停歇。
这场比赛,辽宁队的表现显然未能达到预期。在比赛的末节,他们一度落后七分,险些在主场失利,这样的结果无疑让主场的气氛变得尴尬而沉重。赛后,主教练杨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功勋球员的回归似乎打乱了球队的节奏,导致了这场失利。
辽宁男篮俱乐部对此事表示了强烈的不满,并发布了声明要追究艾伦饭圈粉丝的责任。其中,辽篮电视台的体育记者泡泡姐成为了首个被点名的对象。据她在微信群中透露,因为这场比赛的口号问题,她已经被辽宁电视台开除,记者证也被收走,以后再也不能进入体育馆进行采访。
泡泡姐的遭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同情。在体育比赛中,球迷支持自己喜欢的球队和球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有什么法规和行业规则规定球迷只能支持主队,不能为客队的球员加油呢?在体育场上,这种跨队的支持与喝彩是常见的现象。以足球名将马拉多纳为例,即使他在与意大利队的比赛中,意大利的球迷也会为他加油,但并未见任何球队或组织追究过球迷的责任。
一个俱乐部有什么理由和权力去开除一个没有违法、没有违反行规的记者呢?谁规定了加油的口号只能为辽宁队而喊,而不能为郭艾伦和广州队加油呢?谁又有权力禁止支持郭艾伦的行为?仅仅因为一句口号就被冠以“谩骂攻击”的罪名,这显然是不合理的。那么,如果辽宁球迷在主客场都喊“1234,我爱辽篮”,这又是否犯了什么天条呢?北京球迷喊“换苏伟”又是否犯了同样的天条呢?难道也要开除相关球迷的工作吗?显然,开除泡泡姐的工作是不合法的。
据传辽宁队认为泡泡姐让自己的“马甲”给艾伦粉丝头儿了,并带他进入球馆。但这一切是否属实,尚无定论。如果泡泡姐并未违反任何规定,那么辽宁队无权干涉她的行为,更无权对她的工作单位施加压力开除她。俱乐部最多可以将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,禁止她进入球馆和采访。
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,泡泡姐表示了极大的不满,她声称已经报案,任何诽谤她的人都将受到她的追究。泡泡姐的遭遇有可能引发与有关单位和球队的法律纠纷。最终事态将如何发展,我们拭目以待。